“人大+法院”“政协+法院”是整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三支力量,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院多元解纷、审判职能的优势相融合,实现“1+1>2”聚合效果的一种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龙门模式,2024年,龙门县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独特优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纠纷调解、监督工作,逐步构建“人大+法院”“政协+法院”多元解纷的新格局,凝聚合力开启社会治理新篇章。
代表委员说理+法官释法,联动解纷连民心
2024年上半年,在龙门县平陵街道,村民老吴与老晏因田地纠纷产生矛盾。老吴靠种地为生,在自家地里种了水稻、玉米等农作物,而相邻的果园被老晏承包用来种植香蕉。在种植过程中,老晏不慎越界损坏了老吴家的一部分作物。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了纠纷,老吴要求赔偿一万元,老晏认为数额过高,经村委会、综治办多次调解未果。
事情陷入僵局后,龙门法院新枫桥平陵工作室的法官卢青联合当地人大代表张水权、政协委员林建铭,到田间地头开展调解,最终帮当事人解决了烦心事。
调解期间,双方对农田被损坏的事实无异议,但赔偿数额谈不拢。于是,办案法官提议再到现场确认损坏情况,并分别由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导。
在调解室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乡音土语、人情事理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法官适时普法,厘清权利义务。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老晏给老吴赔礼道歉,并当场给付2480元的赔偿款,双方冰释前嫌。
龙门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解的成功,既得益于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强化“抓前端”的工作理念,积极寻求调解方式,也得益于龙门法院不断扩大的社会治理“朋友圈”。
在此次案件中,法官通过邀请有多年基层治理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凭借他们的丰富阅历、专业知识和在群众中的公信力,迅速抓住纠纷的核心问题,为当事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依托镇街新枫桥工作室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老吴与老晏的握手言和,是龙门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加入“解纷群聊”,不断凝聚多元解纷合力的缩影。
2024年5月,龙门县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驻新枫桥工作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断推进“人大、政协+法院”社会治理新机制,推动更多解纷力量融入社会治理,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方案》出台以来,龙门县以各乡镇、街道新枫桥工作室为平台,统筹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力量进驻,通过开展监督案件办理、参与案件调解、开展普法宣传、设立群众接待日、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新枫桥工作室在前端解纷、联系群众、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社会治理作用,拓展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势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局面。
“进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我们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群众、代表人民的资源优势和通达社情民意的优势,推动法院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张水权说。
“‘政协+法院’是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对推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有责任参与其中,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林建铭说。
截至目前,全县各镇街新枫桥工作室已相继设立每月一次的“群众接待日”等机制。2024年,龙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监督案件办理48件次,参与案件调解70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3次,接待群众62人次,主题调研10次,“人大、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新格局初步形成。接下来,龙门法院新枫桥工作室将持续推进“人大、政协+法院”社会治理新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更大的力量。
统筹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采写 惠州日报记者卢泓宇 黄宇翔 通讯员欧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