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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2025年理论研究成果摘登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25-11-19 10:26:36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2025年,湖北省政协党组制定年度理论研究计划,安排16项理论研究课题,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近日,省政协召开“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理论研讨会,回顾总结2025年省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围绕重点课题开展交流研讨,研究部署2026年省政协理论研究重点任务,现把湖北省政协2025年部分理论研究成果摘登如下——

  着力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面对繁重的发展任务和复杂的风险挑战,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不仅是提升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职效能的必然要求,更是增强区域协同效能、保障重大战略精准落地的重要支撑。

  十三届湖北省政协以来,各级政协组织在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通过调研发现,仍面临制度建设水平不高、委员主体能力发挥不充分、监督力量联动不够等短板,为此,建议坚持系统思维,从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和动态性出发,形成系统性重塑与整体性优化方案。

  一、健全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制,把准民主监督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机制。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民主监督工作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完善重要监督议题政治把关机制。完善工作统筹机制。推动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定期研究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民主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支持保障机制。将接受和支持民主监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保障机制。

  二、完善民主监督融入政协履职全过程的机制,增强民主监督系统性。健全会议监督机制。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各类会议中设置监督性议题,明确监督程序和标准。探索开展专项民主监督评议会,邀请党政部门负责人到会回应委员关切。完善视察调研监督机制。将民主监督融入视察调研活动全过程,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点观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提案办理监督机制。坚持提案不在多在精的原则,坚持立案标准,加大提案审查力度。建立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机制,组织提案者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提案承办部门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加强提案督促办理,促进提案采纳落实。

  三、创新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民主监督整体合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监督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监督信息采集、分析和运用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与其他监督主体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督。建立监督线索移交和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完善成果互认机制,实现各类监督成果共享共用。

  四、完善民主监督组织实施机制,提升民主监督工作效能。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监督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监督质量管控机制,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能力建设机制。建立健全委员培训体系,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监督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建立民主监督专家支持系统,为委员开展监督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建立协同监督机制,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职能配置,强化其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五、完善促进民主监督成果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实效性。完善监督意见的科学化甄别、整理、报送机制。设立政治性、专业性、实效性、合法性四维筛查标准,构建重大紧急、重点难点、一般建议、参考研究四级分类处理体系。对重大民生问题启动快速处理通道,运用智能化甄别工具,开发监督意见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历史案例数据库,设置风险预警机制,对重复反映、长期未解决的问题自动预警,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监督成果转化运用激励机制。对产生重要影响的监督成果和整改成效进行表彰奖励。加强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资源保障,确保优质监督成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转化运用。探索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共同督办的机制,推动监督成果转化落实。建立整改效果评估机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参考。

  以下沉一线推动政协委员 联系界别群众机制创新发展

  “人民性”是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基层社区是群众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天然场域。当前多地开展的“委员下沉一线协商”,将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嵌入社会治理实践,从纵向下沉和横向延伸两个维度,更广泛地倾听基层呼声,更多元地链接合作对象,更有效地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了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创新发展。

  一、委员联系界别群众面临三个方面的新变化

  第一,阶层群体复杂化,行业界别模糊化。新的社会阶层和新就业群体不断涌现,群体界限、行业界别存在模糊化趋势。第二,围绕委员下沉需做好一系列政策与制度准备。第三,委员履职日益融入社会共治全过程。

  二、“六个下沉”与“两个延伸”:机制形塑的路径创新

  湖北省多地开展的“委员下沉一线协商”活动,逐渐形成一整套相对完整又较为灵活的制度体系,可被归纳为“六个下沉”和“两个延伸”。

  “六个下沉”反映出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形塑。一是履职下沉。委员从“会场履职”转向“现场履职”,通过下沉一线进入界别群众公共生活场域,进入民生问题现场,直面民生痛点,有效联系界别群众。二是对象下沉。委员通过下沉直面更广泛、更一线的群众,这就要求联系界别群众的方式方法更接地气。三是平台下沉。各地通过建设线上线下联系服务平台,成为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新纽带,打通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编组下沉。委员统一编组后以小组为单位下沉社区,构建“政协联组—政协联络组—政协活动小组”三级网络,构建网上网下、纵向横向“同心圆”。五是议题下沉。委员聚焦界别群众“急难愁盼”,直击“老大难”,着力解决“天大的小事”,通过议题下沉,做到一手数据“冒热气”,协商共建“有人气”,对策建议“接地气”。六是品牌下沉。委员下沉一线“百花齐放”,多地打造“协商在一线·委员在身边”等特色品牌,不断构建、优化品牌体系,创新推进“微走访”“微协商”“微监督”“微建议”。

  “两个延伸”体现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的深度延展。一是工作视角从“需求”向“资源”延伸。通过将委员下沉与多元共治结合起来,实现了工作视角从需求导向向资源导向的延伸,联系方式从单向度的联系向双向协作互动转变,服务模式从“提供外部支持”向“整合内部资源”转变。二是联系界别群众的抓手从调研走访向“协商共治、服务纾困”延伸。以社区议题的发起和界别群众诉求的提出为起点,以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热心群众为骨干,围绕共同议题推进多元共治,在基层治理过程中体现联系,在社区营造过程中强化联系,使协商共治、服务纾困成为联系界别群众的有效抓手。

  三、委员下沉联系界别群众体制机制存在的不足

  尽管委员下沉成效初显,但仍存在以下制度短板:一是下沉机制不明确,委员下沉缺乏标准,职责范围模糊。二是激励机制不充分,对委员下沉的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健全。三是保障机制相对薄弱,影响委员下沉的连续性和积极性。四是反馈机制不健全,削弱了委员的积极性。

  四、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运行机制。明确委员下沉的职责边界与履职重点,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履职指引,推动“怎么联、怎么做”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尝试推动体制内委员下沉与单位考核挂钩,对体制外委员下沉给予要素倾斜支持,完善委员考核、评价、激励体系。三是强化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委员下沉经费支持机制和委员履职协调机制,为委员下沉提供有力保障。四是优化反馈机制。建立委员建议“受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明确反馈时限与质量要求,推动建议落实制度化、常态化。

  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的创新发展,是人民政协践行“人民性”的重要体现。通过下沉一线,政协委员不仅拓展了履职空间,也提升了制度效能。未来应进一步推动委员下沉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使委员真正成为界别群众的“贴心人”和社区营造的“共建者”。

  同心共建支点提高协商质效

  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重大历史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协组织如何聚焦“支点建设”,提高协商议政质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作用,为支点建设凝聚共识、汇聚众智,是时代赋予湖北各级政协组织的新使命。

  一、提高政协协商质效的政治意蕴与时代价值

  提高政协协商质效,并非一般性的工作改进要求,而是一项政协必须履行好的政治责任和时代使命。

  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这一制度的重要载体。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其质效关系到这一特色制度优势的彰显。

  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人民政协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提升协商质效能将社会各界真知灼见转化为政策选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智库外脑”和“民意通道”。

  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实践需要。政协协商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高质量协商能让各界人士增强对政治体制的认同感,厚植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这是人民政协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国正处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政协应以提升协商质效为主攻方向,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找准定位、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提高政协协商质效的关键要素

  从精准选题到成果落地,环环相扣提升质效,把协商民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精准选题,锚定协商价值坐标。要建立“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群众关切”的议题生成机制,把握三个核心原则:紧扣中心大局,坚持“党政点题﹢党派谋题﹢群众出题﹢政协筛题”机制,提升选题精准性。

  闭环管理,规范协商全过程。创建“专题学习→调研分析→深度协商→成果转化→监督落地→总结宣传”六级闭环链,重点抓好深度调研、互动协商、成果转化三个环节,切实提升协商质量。

  统筹整合,构建多元化协同机制。建立“政协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发力”机制。通过界别联动整合专业力量,建立协商智库,创新“智库﹢界别”模式,提升协商科学性和专业性。

  三、提高政协协商质效的保障举措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人民政协是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履职融合”模式,通过“第一议题”制度深化理论学习,确保协商政治方向正确;强化组织覆盖,实现“党建与履职同部署、同推进”;通过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在协商中做好思想引领。

  健全“三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提升质效的根本支撑。健全协商运行制度,明确议题生成、活动组织、成果转化等环节规范;完善协同联动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格局;优化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量化指标体系,建立“委员自评﹢部门互评﹢群众测评”机制,将成果转化率、群众满意度纳入核心评价内容。

  建强履职队伍,夯实能力保障。构建“分层分类﹢精准赋能”委员培训体系,围绕支点建设开展专题解读和实地考察;完善“四联”制度,推动委员下沉基层;建立履职激励机制,将协商质效纳入考评,表彰高质量建言委员,激发履职活力。

  深化数字赋能,创新技术支持。打造集议题征集、协商互动、成果跟踪于一体的数字政协平台。推动协商向基层延伸,实现民意“随时提、随地收”,运用大数据分析诉求热点,动态监测成果转化。

  培育协商文化,营造良好氛围。弘扬“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民主理念,融入“和而不同”的传统智慧;传播协商故事,用鲜活案例诠释协商价值;将民主协商理论纳入干部培训,引导树立平等协商、理性表达意识。

  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提升协商民主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论述“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时专门提出“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强调“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就是要关注具体的实施过程,促进合理化建议采纳运用,推动协商成果更好转化为高效能治理的实际成效。

  一、深刻把握完善机制的重要意义

  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核心是构建“协商—采纳—落实—反馈”全流程闭环,其意义集中体现在三个维度。

  首先,这是推动人民政协“三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它明确了党委、政府、政协各方权责,规范了报送、签批、督办等全环节流程,避免了协商工作的随意性,让政协调研、协商、监督职能形成有机整体,真正实现“献良策”向“促发展”的效能转化。

  其次,这是激发委员履职活力的关键抓手。完善的机制能让委员了解协商成果从采纳到落实的全过程,推动政协委员实现“要我履职”到“我要履职”的转变。同时,它也促使政协委员更注重调研实效,提出更具前瞻性、针对性的建议,形成“高质量建言—有效落实—更高水平建言”的良性循环。

  最后,这是提升党政决策质量的重要途径。政协委员扎根基层、联系广泛,机制的完善既确保了这些真知灼见直达决策层,又通过协商论证提前排查决策风险。更重要的是,它让决策充分凝聚社会共识,既强化了合法性,又为政策执行赢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二、清醒认识机制运行的现状与问题

  在实践中,各级政协组织的相关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基层一系列案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协商成果落地带来的切实好处,但当前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仍存短板与不足,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采纳环节存在“转化梗阻”。批阅缺乏刚性约束,不少重要成果止步于“批阅”环节。流程不规范,转办时责任部门不明。标准不透明,采纳与否缺乏公开依据,部分成果与决策关联度不高。

  落实环节存在“最后一公里”缺位。部分承办单位将落实简单等同于书面答复。对复杂问题缺乏分阶段追踪,常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半途而废”。

  反馈环节存在“闭环断裂”。一方面反馈内容缺乏采纳情况、成效、困难等具体信息。另一方面反馈渠道单一且不及时,导致反馈流于形式。

  这些问题既与协商成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关,更与机制本身的刚性不足、流程不畅密切相关,需要系统思考、系统解决。

  三、精准实施完善机制的三大关键举措

  一是优化采纳机制,夯实转化基础。核心要抓好“质量”和“流程”两个关键。在质量提升上,建立“党政点题、政协找题、委员荐题、群众出题”的议题机制,发扬“用脚底板做工作”的精神,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推动深入基层调研,让建议“说得准、说得对、说得好”。在流程规范上,实行成果台账清单化管理,统一报送格式和程序,明确领导批阅责任、办理时限,完善政协与党政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成果顺利报送。

  二是强化落实机制,打通落地堵点。重点构建“分阶段推进、多方位督办、严责任追踪”的落实体系。建立党委督查牵头、政协监督跟进的协同督办机制,对跨部门成果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同责任,重要成果当场评议。将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督查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定期通报进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创新反馈机制,形成闭环效应。关键要实现“动态化、多元化、刚性化”反馈。建立“定期通报﹢成效评价﹢多方考核”三级机制,既通报进展又评价效果,将优秀成果向全体会议报告。引入数字化平台搭建多元渠道,实时更新落实进展,实现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互动监督。强化约束问责,将反馈质量纳入党政部门考核,通过委员视察、民主评议等开展“回头看”,重要成果落实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政协履职研究

  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对政协履职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

  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政协履职的义理所在

  (一)坚持系统观念源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原则,是加强政协履职统筹的坚实理论支撑。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人民政协全部理论与实践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之上,本身就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穿着系统观念的基本观点。系统观念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石,为统筹政协履职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二)坚持系统观念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朴素整体思维,是加强政协履职统筹的深厚文化基础。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民主文化因子,使“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成为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鲜明风格。

  (三)坚持系统观念源于新时代党领导治国理政成功实践,是加强政协履职统筹的科学方法指引。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治国理政理念,也是我们党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成功实践的重要法宝,为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基础性的方法论指引。

  二、运用系统观念统筹政协履职的湖北实践

  (一)坚持政协工作“根干枝”的理念,建立实施协商计划生成机制。从“根”上找遵循,自觉坚定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的工作要求,作为研究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根本遵循。在“干”上找依据,对照省委工作要求和重大安排、重点工作,更加自觉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在“枝”上找落点,把充分协商贯穿于协商计划生成的各个阶段,让协商计划生成的过程切实成为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共识和力量的过程。

  (二)坚持统筹协商“三要素”的思路,优化协商活动组织实施机制。注重统筹内容、方式、成果“三要素”,坚持规范性与包容性相统一,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坚持整体性与阶段性相统一,坚持调查研究于协商之前,抓好协商过程的贯通衔接,强化协商成果的质量管理,通过一体谋划、相互匹配、有机融合,做到协商内容务实聚焦、协商方式综合运用、协商成果彰显质效。

  (三)坚持统筹政协履职“三维度”的方法,优化工作整体推进机制。纵向统筹时间维度,做到前后联系、远近结合,增强履职连贯性。横向统筹方式维度,探索统筹多种履职方式的有效形式,增强履职适配性。左右上下统筹力量维度,发挥党派团体的组织优势、领域界别的专业优势,深化联合协商,增强履职协同性。

  三、增强系统观念统筹政协履职的集成效应

  (一)以认识为先导加强政协履职的前瞻性思考。通过历史看现实,牢记政协成立初心,更好担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把人民政协的显著政治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增强预见向未来,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二)以协商为内核加强政协履职的全局性谋划。把协商议题谋划好,用好“党政点题、委员荐题、部门商题、提案选题、网络征题、调研找题”相结合的方式。把协商格局完善好,统筹好计划性协商,规范好经常性协商,探索好即时性协商,促进各类协商深度互动和效能提升。把协商流程优化好,加强协商前的深入调研,强化协商中的交流互动,抓好协商后的成果运用,更好发挥“专”的优势、提升“商”的质量。

  (三)以整合为抓手加强政协履职的整体性推进。更加注重制度机制耦合,持续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更加注重履职方式融合,推动各项履职活动相互赋能、相得益彰。更加注重履职力量聚合,对内重协同,对外善借力。更加注重“两支队伍”集合,实现主体力量与服务保障力量聚势提升、协同发力,更好担当思想引领之责、释放参政履职之效、彰显服务大局之为,在团结奋斗中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推进政协协商有效助力基层治理

  湖北省政协开展协商工作,在组织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及其联系的界别群众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推动基层治理主体协同、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协同配合、双向赋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协商工作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效能

  第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强化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价值导向上,是“发展为了人民”的重要理念在基层协商中的具象化实践。在实践路径上,使群众从基层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诠释了“发展依靠人民”的深刻内涵。在工作方式中,既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又鼓励和引导群众以协商方式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强化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在工作成效上,以群众是否满意、人民是否受益作为衡量标准,深刻体现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要求。

  第二,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拓展了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开展协商工作以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精心设置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性的议题作为共性指导议题,通过强化议题统筹,推动协商工作从小切口民意向大民生问题延伸,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落实为人民群众可感的民主实践。全省近3万名政协委员编入乡镇(街道)活动组,下沉基层一线,有效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政协委员的距离。在工作流程中,不断完善议题征集、实地调研、协商议事到协商成果落实转化的工作机制,使委员既能精准捕捉民情民意,又能在协商民主的大潮中接受洗礼。

  第三,体现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工作要求,强化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联动效能。从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来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使基层协商有了更坚实的制度机制支撑。从平台建设方面来看,打造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协同配合的结合点。从考评机制方面来看,推动委员协商建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第四,体现了“丰富基层治理形式”的实践要求,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2024年,共开展协商活动7800多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9500多个,开展政协委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双服务”主题活动5200次,有效解决了基层治理和民生期盼的一批难题。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增强了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二、需要提升的几个方面

  目前来看,协商工作尚处于具体工作的“术”的层面,而对于其背后所蕴含的“道”的总结不够。基层对复杂议题的前期调研不足,可能造成协商过程中多元参与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加协商难度。部分委员对群众的直接需求了解不够,缺乏协商技巧和矛盾调解经验,资源整合能力有限,从而难以形成协商合力。协商成果转化尚未形成闭环机制,存在“重过程,轻问效”的现象。当前,多以传统的“院坝会”等形式,数字化普及不足,群众参与的频次较为有限,且难以固定,效率不高,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有可能被忽视。

  三、对策建议

  第一,从“三个维度”提升认识。从“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维度来看,协商让民主从抽象原则变为具体实践,从制度设计变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参与体验。从“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维度来看,协商的过程就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行动。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维度来看,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平台,为多元主体提供了平等对话、理性沟通、寻求最大公约数的渠道,是化解矛盾、预防风险、优化决策、激发社会活力的有效机制。

  第二,紧扣时代主题找准协商议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七大战略”,科学选取湖北现阶段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方向和问题作为协商议题。

  第三,加强协同机制和工作流程建设。构建议题协同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议题征集、遴选与流转程序。建立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工作的协调机制。完善协商工作流程,通过“说、议、督、评”四环节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工作流程。

  第四,提升工作质效。结合社区、乡村、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参与方式和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协商方式。加强同党委、政府、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的联动,为复杂议题提供专业化、科学化的指导。推动数字化协商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模型进行分析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