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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26-01-29 15:26:40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见微知著,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仅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而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和完善了一条卓有成效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标志着党对长期执政条件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自我革命,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本质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我革命之路,其根本政治要求在于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这一重要论述从战略高度揭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逻辑,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将反腐败认定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在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机制,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针对腐败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和多发性,我们党成功走出一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三不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在腐败治理领域的创造性运用,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向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演进的内在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推动反腐败斗争从“治已病”向“防未病”深化。

  反腐败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敢腐”是前提,侧重严厉惩戒和强大震慑。通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能腐”是关键,侧重制度约束和监督制约。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着力推动各类监督主体依据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对公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监督。“不想腐”是根本,侧重政德教育和文化浸润。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腐败的根源往往肇始于私德的溃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我们党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法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提升思想自觉而“不想腐”。

  权力制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以法治思维为引领、以法治方式为保障的权力制约之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约束和监督权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不仅是对被监督对象的要求,而且是对监督者自身的要求,实现了对权力的双重制约,彰显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治理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法治建设,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从两个方面协同推进:一方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体制机制,将党的监督和国家监察、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从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层面确保法治方式的有效运用。另一方面,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其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到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每一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

  政治本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自始至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深刻回答了反腐败“为了谁、依靠谁、成效由谁评判”的根本问题。反腐败斗争为了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反腐败的根本目的就是清除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毒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反腐败斗争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通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群众监督作为发现问题的“探头”和“前哨”,构筑反腐败斗争的“铜墙铁壁”。反腐败成效由人民评判。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最终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持续向好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是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正确性的有力证明。坚持人民立场,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就能获得最广泛、最坚实的民意根基。

  当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不断变异升级,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实践证明,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从根本上破解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的正确道路。只有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才能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有效应对腐败新形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作者张小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崔翼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